首页 神州新闻 翰林访谈 翰林书画 翰林学院 翰林在线
弘扬传统文化,传承国学经典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

有小孩在读书的家长一定要知道的 高考加分优录政策

时间:2022/9/17 12:24:54点击量:181点击听新闻


2022915日,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 “1+1” 系列发布会第十二场,介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会议表示,根据“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要求,教育部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将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目前明确可以享受高考加分的条件如下:

1、以下四类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加分分值最高不能超过20分,并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3、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除了高考加分条件,教育部还规定了优先录取的条件,考生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可以被优先录取:

1、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编辑:潘洪国
来源:神州翰林院
调查
  • 没有资料
  • 没有资料
  • 时评
  • 没有资料
  • 没有资料
  • 关于我们 人员查询 免责声明 苏州报价 神州翰林院 © 2021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1023292号

    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358号3层J1904室